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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補助申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108年國家永續發展獎─教育類」選拔表揚計畫至108年6月30日前受理申請。

2019-05-02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108年國家永續發展獎─教育類」選拔表揚計畫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兼辦永續會秘書處業務)108年4月19日環署科字第1080027764號函及「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辦理。
二、永續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以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特辦理旨揭獎項。

相關資訊:
一、評選基準簡述如下:
(一)學校政策管理與落實永續校園/配分比率占30%。
(二)永續發展課程教學/配分比率占30%。
(三)永續人文關懷及社區參與/配分比率占30%。
(四)促進經濟、環境、社會融合的具體作法/配分比率占10%。

二、請有意參選之學校依教育類評選原則,於108年6月30日前將相關資料(親送或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資料(包括:報名表1份、參選申請書1式10份、資料光碟2份等)寄至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地址:1063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3樓)報名參加預選及初選。

三、旨揭選拔本年度新增「入選獎」名額及其表揚方式,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至永續會網站查詢下載,網址:https://tinyurl.com/108SUS-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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