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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重要事項】教育部於本(108)年5月3日函示為維護我國學術品質,學校應依各學術領域,提供具可信度之期刊指標及判別方式,協助師生辨識掠奪性期刊;並可利用該部建置之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加以檢核。

【轉知/重要事項】教育部於本(108)年5月3日函示為維護我國學術品質,學校應依各學術領域,提供具可信度之期刊指標及判別方式,協助師生辨識掠奪性期刊;並可利用該部建置之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加以檢核。

2019-05-08
說明:有鑑於近日媒體報導我國多所大學教師涉入疑似掠奪性期刊事件,除影響我國學術聲譽外,教師投稿掠奪性期刊或參與會議,無助累積學術成果,且可能使研究結果運用受制於出版社營利收費模式,並造成社會資源之浪費,學校應強化相關宣導及防範措施。

內容:
一、該部辦理教師資格審查及相關計畫補助,皆採多元之審查基準,重視研究品質、實質內涵及社會貢獻,非著重單一量化之指標,教師尚無需為追求論文數量,而涉險投稿掠奪性期刊。

二、「品質合宜」之期刊通常具有嚴謹的編輯品質、同儕審查及公開出版制度。學校應依各學術領域,提供具可信度之期刊指標及判別方式,協助師生辨識掠奪性期刊。

三、可利用本部建置之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加以檢核(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news/detail/132/)。

四、為維護學術品質,請學校本於學術自主及自律,針對師生投稿期刊及參與學術研討會進行把關,提醒及輔導師生辨識期刊優劣及了解掠奪性期刊、會議之風險,避免不慎誤投或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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