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政府機關計畫SOP
 


壹、申請流程

一、投標計畫申請:
 1.政府電子採購網操作流程,請參閱領標系統手冊
 2.投標、合約用印之文件,請依照秘書室規定的用印申請(連結)。
 3.校內人員統計查詢:請至人事室網站→人員查詢系統查詢→相關統計資料
 4.國立中興大學設立證明文件(連結秘書室→流程表單下載→行政議事→6.其他)
 5.稽稅證明、信用證明(請洽出納組)
6.投標申請流程(下載)

計畫投標注意事項:為免影響投標資格(如一校一案),各投標用印文件及申請表應於投標期限截止日前三日(不含例假日、不含截標日)線上流程送至研發處計畫業務組辦理,如同一標案有二位(含)以上教師申請,將通知申請者自行協調,並告知結果,俾憑代表本校投標之案件。

二、核定前/契約書申請用印校內流程

1.計畫申請前(計畫未核定前)如需配合款(自籌款),請依照「國立中興大學執行政府計畫配合款支用要點」,向本處學術發展組辦理。  
2.契約書、聲明書與保密切結書等相關資料用印:請依照秘書室規定申請用印(連結),並加會研發處計畫業務組。
3.用印完成後,敬請將契約書印計畫主持人章(私章)及裝訂成冊(契約書與服務建議書或計畫書核定本合訂為一冊)。
       
三、核定後校內流程:
敬請計畫主持人收到以下資料,將相關資料送至本組協助計畫主持人辦理後續校內程序。
       1.核定公文
       2.雙方用印之契約書
       3.
計畫執行同意書(敬請計畫主持人填寫校內計畫執行同意書)

行政管理費編列
依「國立中興大學建教合作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第四條:依下列標準提列行政管理費。
計算公式:行政管理費=計畫總經費×下述固定比例
若政府機關或法人機構有規定,則依對方單位公式計算。
計畫總經費為計畫合約簽約總額
政府機關委託或補助計畫,提列15%,若對方單位有規定,從其規定惟原則不得低於10%。
 


貳、請款流程(寄送收據)

一、補助/委辦計畫:
   1.請款時間(要有校內編號後)
      (1)第一期款項本組依照契約書核定後辦理請款。
      (2)第二期款敬請依照契約書或核定公文之規定(如繳交期中報告或報告審查通過等),敬請核定通過後盡速通知本組,本組擬依規定協助辦理。

二、政府採購網投標計畫:
 各期款依照契約書規定,如機關通知可辦理請款,請來信通知本組承辦人員。

三、請款作業:
(1)簽核流程:計畫業務組(備文)→主計室審核→出納組審核、製據→研發處長官核章→文書組寄送公文
(2)簽核時間:3-5個工作天,如有指定發文日期,請提前通知本組,以便我們提早安排作業,確保發文品質,避免因時間緊迫而疏漏。
四、是否收到款項:
(1)如委辦機關通知已撥款,欲查詢款項是否已入帳,請洽出納組或至主計系統查詢。
(2)未顯示「實收款項」,請自行詢問委辦機關撥款進度。

參、變更流程

一、變更經費
1.申請方式:
(1)依照合約書規定,同意依校內程序辦理,請填寫經費變更預算表,核決後敬請檢送正本至主計室,才算完成變更流程。
(2)依照合約書規定,如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變更經費預算表,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A)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範本下載)
   (B)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敬請計畫主持人先寫份便簽(正本)予本組,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範本下載)
2.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二、變更執行日期
1.申請方式:依照合約書規定,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A)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範本下載)
   (B)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敬請計畫主持人先寫份便簽(正本)予本組,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範本下載)
2.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三、變更計畫主持人
1.申請方式:依照合約書規定,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A)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變更計畫主持人之系所、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範本下載)
   (B)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依循校內程序辦理變更,簽准後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範本下載)
2.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四、變更計畫執行單位
1.申請方式:依照合約書規定,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A)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變更計畫主持人之系所、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範本下載)
   (B)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依循校內程序辦理變更,簽准後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範本下載)
2.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3.經委辦單位同意校內自行辦理變更,請依循校內程序辦理變更,並請會辦原系所以及變更後系所、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範本下載)
 
肆、發函檢送資料 
1.檢送資料:請事先Email告知承辦人(mllu@nchu.edu.tw)需繳交的資料與地址製作公文。
2.敬請計畫主持人注意繳交時間,逾期繳交資料會有罰款之情形,敬請計畫主持人注意繳交時間。(請事先預估製作公文的時間與本校文書組寄送的時間)

伍、結案流程
1.結案報告:請依合約書規定辦理,如需發文,敬請計畫主持人提供結案所需資料至本組。
2.結案核銷:經費核銷及結轉事宜請洽主計室詢問。
※敬請計畫主持人留意結案需繳交之文件

陸、業務相關單位
1.核發校內編號、請款作業、管理費提列:計畫業務組
2.計畫經費編列、借支、結轉:主計室四組
3.計畫人員聘用、聘用人員變更:人事室
4.查詢款項入帳、確認校方匯款資訊:出納組

<回頂部>

國科會計畫經費流用/變更系統

校內系統

了解更多

國科會

了解更多

學術研發服務網

計畫查詢

了解更多

對外服務之繳費通知銷帳系統

了解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