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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補助公告
  • 【轉知/補助申請】文化部辦理111年度「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止(郵戳為憑)。

【轉知/補助申請】文化部辦理111年度「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止(郵戳為憑)。

刊登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一、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新頒「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一)「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
二、時間及方式:自即日起徵件至110年12月24日止(郵戳為憑),線上申請 連結
三、徵件詳情說明請參閱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reurl.cc/jgQ6kD)。
四、本案聯絡人文化部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陳小姐,電話:02-8512-6718,電子信箱:yuhsuan514@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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