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計畫經費流用/變更系統
校內系統
了解更多說明:
一、檢送旨揭合作計畫合約書修訂條文及管理手冊電子檔各乙份。
二、主要修訂處包含:
(一)合約書第4條計畫經費撥付條文:
1、第1期款於合約簽訂後,撥付合約款百分之五十。
2、第2期款於第1期款經費動支率逾百分之七十五後,
由乙方來函檢據及收支報告表,始撥付合約款百分之五十。
3、經費撥付時間,甲方得視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審查之結果及核撥進度,酌予延後撥付予乙方。
(二)管理手冊之經費核銷辦理方式:計畫經費若有餘款,於經費核銷時需一併繳回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