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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計畫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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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業務組
產學計畫SOP
產學專題研究計畫
依「國立中興大學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定各項產學合作事項,本校負責推動業務單位如下:
一、研究發展處:專題研究、檢測檢驗、技術服務、諮詢顧問。
※如何分類研究計畫及對外服務:(
下載點
)
二、教務處:具有學分之專業課程實習之人才培育。
三、創新產業暨國際學院:進修教育、推廣教育、人才培訓、研習、研討及在職培訓。
四、產學研鏈結中心:物質交換、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創新育成及 智慧財產權益之運用。
▶
申請流程
▶
請款流程(寄送收據)
▶
變更(經費、執行期限、計畫主持人)流程
▶
發函檢送資料
▶
結案流程
壹、申請流程
一、
教育部計畫:
計畫申請如需配合款(自籌款),請
依照「
國立中興大學執行政府計畫配合款作業要點」,
計畫申請前
請向
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申請。
二、其他政府機關
:
申請流程
(
下載
)
計畫投標注意事項
:為免影響投標資格(
如一校一案
),各投標用印文件及申請表應於
投標期限截止日前三日(不含例假日、不含截標日)
線上流程
送至
研發處計畫業務組辦理,如同一標案有二位(含)以上教師申請,將通知申請者自行協調,並告知結果,俾憑代表本校投標之案件。
三、法人機構
:
申請流程
(
下載
)
四、公營事業
:
申請流程
(
下載
)
五
、
私人廠商
:
申請流程
(
下載
)
六、
私人廠商-循環經濟研究學院
:
申請流程
(
下載
)
行政管理費編列
依「
國立中興大學建教合作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
」第四條:依下列標準提列行政管理費。
計算公式:行政管理費=計畫總經費×下述固定比例
若政府機關或法人機構有規定,則依對方單位公式計算。
※計畫總經費為計畫合約簽約總額
(1)政府機關委託或補助計畫,提列15%,若對方單位有規定,從其規定惟原則不得低於10%。
(2)公營事業、法人機構之委託計畫,提列17%;若對方單位有規定,從其規定惟原則不得低於15%。
(3)民營事業、私人廠商之委託計畫,提列17%。
(4)經產學研鏈結中心媒合之公民營事業、法人機構、私人廠商之委託計畫,提列20%。
(5)研討會,依委託或補助單位規定提列,惟原則不得低於10%。
(6)其他經研究發展處認定之工作項目,提列17%。
(7)教師非以本校名義(如學會/協會等)經學校行政程序許可之委辦計畫,如有涉及使用學校資源,應按計畫總經費編列10%管理費,納入校務基金統籌運用。
--節錄至國立中興大學建教合作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
<回頂部>
貳、請款流程
(
寄送收據
)
1.申請時間:依合約書規定辦理。
2.寄件地址:
如有特殊寄件地址,請事先提供
,如無本組依照契約書內地址寄送。
※
注意事項
:
一、
初次請款需
有雙方用印後
合約書,才得以辦理請款
;第二次請款可聯繫承辦人,便可辦立請款。
二、校內請款公文流程:
計畫業務組
(備文)→
主計室
審核→
出納組
審核、製據→
研發處長官核章
→
文書組
寄送公文
三、如委辦機關通知已撥款,
欲查詢款項是否已入帳,請至主計系統查詢;
未顯示「實收款項」
,請自行詢問委辦機關撥款進度。
-----------------------------------------------------------------------------------------------------------------------------------------------------------------------------
循環經濟研究學院
(1)
主架構計畫
請款:
1.申請時間:依合約書規定辦理。
2.寄件地址:如有特殊寄件地址,請事先提供,如無本組依照契約書內地址寄送。
※注意事項:
一、初次請款需有雙方用印後合約書,才得以辦理請款;第二次請通知計畫業務組,便可辦立請款。
二、校內請款公文流程:
計畫業務組
(備文)→
主計室
審核→
出納組
審核、製據→
研發處長官
核章→
文書組
寄送公文
三、如委辦機關通知已撥款,
欲查詢款項是否已入帳,逕洽出納組,連絡電話:(04)2284-0546;
如尚未撥款,請自行詢問委辦機關。
(2)
子計畫
請款:
一、申請時間:依合約書規定辦理。
二、校內請款公文流程:
計畫主持人
以便簽方式申請 →
計畫業務組
審核→
主計室
審核及轉帳→
循環經濟研究學院
決行
<回頂部>
參、變更(經費、執行期限、計畫主持人)流程
一、
變更經費
1.申請方式:
(1)
依照合約書規定,
同意
依校內程序辦理,請填寫經費變更預算表
,核決後敬請
檢送
正本
至主計室
,才算完成變更流程
。
(2)
依照合約書規定,
如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變更經費預算表,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
(A)
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
: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
(
範本下載
)
(B)
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
:敬請計畫主持人先寫份便簽
(正本)
予本組,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
(
範本下載
)
(C)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3)主計室承辦人員:
其他政府機關:翁孟逸小姐(校內分機508)
法人機構(單號):張菀汝小姐(校內分機169)
法人機構(雙號):洪美玲小姐(校內分機512)
私人公司、公營事業:謝鎔蔚小姐(校內分機509)
二、
變更執行日期
1.申請方式:依照合約書規定,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1)
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
: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
(
範本下載
)
(2)
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
:敬請計畫主持人先寫份便簽(正本)予本組,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
(
範本下載
)
2.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三、
變更計畫主持人
1.申請方式:依照合約書規定,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1)
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
: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變更計畫主持人之系所、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
(
範本下載
)
(2)
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
:依循校內程序辦理變更,簽准後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
(
範本下載
)
2.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回頂部>
肆、發函檢送資料
1.檢送資料:請事先
E
mail告知承辦人需繳交的資料與地址
製作公文。
2.敬請計畫主持人注意繳交時間,逾期繳交資料會有罰款之情形,敬請計畫主持人注意繳交時間。(請事先預估製作公文的時間與本校文書組寄送的時間)
<回頂部>
伍、結案流程
1.結案報告:請依合約書規定辦理,如需發文,敬請計畫主持人提供結案所需資料至本組。
2.結案核銷:經費核銷及結轉事宜請洽
主計室
詢問。
※敬請計畫主持人留意結案需繳交之文件
<回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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