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專題研究計畫


依「國立中興大學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定各項產學合作事項,本校負責推動業務單位如下:
一、研究發展處:專題研究、檢測檢驗、技術服務、諮詢顧問。 ※如何分類研究計畫及對外服務:(下載點)
二、教務處:具有學分之專業課程實習之人才培育。
三、創新產業暨國際學院:進修教育、推廣教育、人才培訓、研習、研討及在職培訓。
四、產學研鏈結中心:物質交換、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創新育成及 智慧財產權益之運用。


  申請流程
▶  請款流程(寄送收據)                   
▶  變更(經費、執行期限、計畫主持人)流程
▶  發函檢送資料
▶  結案流程
 

壹、申請流程

一、教育部計畫:計畫申請如需配合款(自籌款),請依照「國立中興大學執行政府計畫配合款作業要點」,計畫申請前請向研發處學術發展組申請。
二、其他政府機關申請流程(下載)

計畫投標注意事項:為免影響投標資格(如一校一案),各投標用印文件及申請表應於投標期限截止日前三日(不含例假日、不含截標日)線上流程送至研發處計畫業務組辦理,如同一標案有二位(含)以上教師申請,將通知申請者自行協調,並告知結果,俾憑代表本校投標之案件。

三、法人機構申請流程(下載)
四、公營事業
申請流程(下載)

私人廠商申請流程(下載)
六、私人廠商-循環經濟研究學院申請流程(下載)


行政管理費編列
依「國立中興大學建教合作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第四條:依下列標準提列行政管理費。

 
計算公式:行政管理費=計畫總經費×下述固定比例
若政府機關或法人機構有規定,則依對方單位公式計算。
※計畫總經費為計畫合約簽約總額

(1)政府機關委託或補助計畫,提列15%,若對方單位有規定,從其規定惟原則不得低於10%。
(2)公營事業、法人機構之委託計畫,提列17%;若對方單位有規定,從其規定惟原則不得低於15%。
(3)民營事業、私人廠商之委託計畫,提列17%。
(4)經產學研鏈結中心媒合之公民營事業、法人機構、私人廠商之委託計畫,提列20%。
(5)研討會,依委託或補助單位規定提列,惟原則不得低於10%。
(6)其他經研究發展處認定之工作項目,提列17%。
(7)教師非以本校名義(如學會/協會等)經學校行政程序許可之委辦計畫,如有涉及使用學校資源,應按計畫總經費編列10%管理費,納入校務基金統籌運用。


--節錄至國立中興大學建教合作收入之收支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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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請款流程(寄送收據)

1.申請時間:依合約書規定辦理。
2.寄件地址:如有特殊寄件地址,請事先提供,如無本組依照契約書內地址寄送。

注意事項
一、初次請款需有雙方用印後合約書,才得以辦理請款;第二次請款可聯繫承辦人,便可辦立請款。
二、校內請款公文流程:計畫業務組(備文)→主計室審核→出納組審核、製據→研發處長官核章文書組寄送公文
三、如委辦機關通知已撥款,
欲查詢款項是否已入帳,請至主計系統查詢;未顯示「實收款項」,請自行詢問委辦機關撥款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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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經濟研究學院

 (1)主架構計畫請款:
1.申請時間:依合約書規定辦理。
2.寄件地址:如有特殊寄件地址,請事先提供,如無本組依照契約書內地址寄送。
 
※注意事項:
一、初次請款需有雙方用印後合約書,才得以辦理請款;第二次請通知計畫業務組,便可辦立請款。
二、校內請款公文流程:計畫業務組(備文)→主計室審核→出納組審核、製據→研發處長官核章→文書組寄送公文

三、如委辦機關通知已撥款,欲查詢款項是否已入帳,逕洽出納組,連絡電話:(04)2284-0546;如尚未撥款,請自行詢問委辦機關。
 
(2)子計畫請款:
一、申請時間:依合約書規定辦理。
二、校內請款公文流程:計畫主持人以便簽方式申請 →計畫業務組審核→主計室審核及轉帳→循環經濟研究學院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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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變更(經費、執行期限、計畫主持人)流程

一、變更經費
1.申請方式:

(1)依照合約書規定,同意依校內程序辦理,請填寫經費變更預算表,核決後敬請檢送正本至主計室,才算完成變更流程
(2)依照合約書規定,如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變更經費預算表,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A)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範本下載)
   (B)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敬請計畫主持人先寫份便簽
(正本)予本組,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範本下載)
   (C)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3)主計室承辦人員:
       其他政府機關:翁孟逸小姐(校內分機508)
       法人機構(單號):張菀汝小姐(校內分機169)       
       法人機構(雙號):洪美玲小姐(校內分機512)
       私人公司、公營事業:謝鎔蔚小姐(校內分機509)


 二、變更執行日期
1.申請方式:依照合約書規定,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1)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
(範本下載)
   (2)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敬請計畫主持人先寫份便簽(正本)予本組,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範本下載)
2.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三、變更計畫主持人
1.申請方式:依照合約書規定,需發文至委辦單位詢問是否同意,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1)計畫主持人如自行發文:可參考發文範本,並會辦變更計畫主持人之系所、計畫業務組與主計室。
(範本下載)
   (2)如委託計畫業務組發文:依循校內程序辦理變更,簽准後本組依據便簽內容發文至委託單位。(範本下載)
2.收到同意公文後,本組將同意公文會辦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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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發函檢送資料 

1.檢送資料:請事先
Email告知承辦人需繳交的資料與地址製作公文。
2.敬請計畫主持人注意繳交時間,逾期繳交資料會有罰款之情形,敬請計畫主持人注意繳交時間。(請事先預估製作公文的時間與本校文書組寄送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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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案流程

1.結案報告:請依合約書規定辦理,如需發文,敬請計畫主持人提供結案所需資料至本組。
2.結案核銷:經費核銷及結轉事宜請洽主計室詢問。

※敬請計畫主持人留意結案需繳交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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