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降低學用落差,提高企業進用博士級人才意願,教育部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建立實務型博士培育模式,採論文研究由大學與產業界共同指導,並爭取企業或法人研究經費方式,培育博士務實致用研發能力。辦理模式如下:
(一)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教育部依產業諮詢委員會所提研究議題徵件,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執行計畫,由學校徵選博士班學生參與,並以產學合作機制於四年內完成博士學位,申請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2。
二、前揭參考格式之電子檔請至本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https://iaphd.ieet.org.tw/forms.aspx/「相關表格」項下下載),請擬申請學校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校內收件截止:111年4月26日,逾時不候)前函報本部,公文並請同時副知中華工程教育學會產博計畫專案辦公室(104030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54號7樓),逾時不予受理。
三、每一計畫案須繳交一式3份至教育部,1份至專案辦公室,另請於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相關基本資訊,上傳計畫書及相關附件(網址:https://iaphd.ieet.org.tw/login.aspx)。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專案辦公室范小姐(e-mail:iaphd@ieet.org.tw,電話:02-25859506轉20或33)。
四、檢附「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附件3)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