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漁業署111年度第二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之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本署網站(https://www.fa.gov.tw/cht/)下載。
三、倘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c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另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1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
四、本署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五、漁業署受理各研究機關(構)所送之計畫書後,將規劃於111年5月20日前辦理計畫評審作業,各計畫評審時間將另行通知,請預先準備10-15分鐘簡報。
六、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計畫查核作業要點」第五點,研究人員主持之農委會各類計畫總數如有超過2項,將加強後續計畫績效查核並辦理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