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說明
1.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為加強系統內學生跨校學習,提升學生研究能力與學術風氣,獎勵國立大學系統教師提供實驗室及指導國立大學系統學生研究工作,特訂定「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要點」。
2.
為協助系統校師長計畫之媒合,本校建置「媒合交流平台」,請有意參與本計畫之師長先行註冊平台帳號並上傳個人資訊,俾利促成合作計畫,感謝您。
二、
申請資格
本計畫申請對象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 本系統成員校: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及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本系統所屬之專任及專案教師與學生。
三、申請時間:自本(112)年 2月13日(一)至3月 31日(五)止。
四、申請方式、文件及程序
於本(112)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檢送「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紙本一份至本校研究發展處溫晨昀小姐,俾彙整後進行審查,另電子檔(含word及pdf)請傳送至joannewen@dragon.nchu.edu.tw。
五、檢附資料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要點」(如附件1)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