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執行期程為111年至114年,以2年為一階段,本次為第二階段徵求單一計畫,計畫施政重點與分工架構如附件一。
二、本所負責旨揭綱要計畫施政分項一「作物需水量與土壤供需基盤驗證及監測技術開發」之計畫徵求,請有意研提之研究人員,依綱要計畫施政重點與分工,於112年3月31日前提供113至114年度單一計畫研提構想調查表與主要績效指標與關鍵效益(附件二、附件三),以利綱要計畫統籌人進行後續作業。請將前述資料以電郵方式提供本案聯絡人許健輝副研究員(chsyu@tari.gov.tw)。
三、後續將召開評審會議,就單一計畫「與綱要計畫主軸扣合度、技術成熟度、技術可行性」等進行排序,擇優列入第二期計畫,進行正式研提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