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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計畫公告
  • 【轉知/計畫徵求】農業部漁業署徵求112年度補助農業科技計畫,請於本(112)年9月18日前上網研提計畫書,詳如說明,請查照。

【轉知/計畫徵求】農業部漁業署徵求112年度補助農業科技計畫,請於本(112)年9月18日前上網研提計畫書,詳如說明,請查照。

刊登日期:2023 年 09 月 13 日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本要點及下列所稱相關規定,均移由農業部承接辦理)。
二、漁業署112年度第三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第二次公告徵求)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漁業署網站(https://www.fa.gov.tw/)下載。
(二)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m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
(三)為利後續管考及績效展現,計畫申請需將「112年度漁業署科技計畫查核量化指標表」以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四)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2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以系統送出時間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三、漁業署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四、漁業署受理各研究機關(構)所送之計畫書後,將規劃於112年10月初前辦理計畫評審作業,各計畫評審時間將另行通知,請預先準備10-15分鐘簡報。
五、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計畫查核作業要點」第五點,研究人員主持之農委會各類計畫總數如有超過2項,將加強後續計畫績效查核並辦理實地查核。
六、後續計畫產生之研發成果收入,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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