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辦法修正】檢送新修正之「國立中興大學學術研究績效獎勵辦法」1 份,請查照轉知。
刊登日期:2020 年 10 月 29 日
一、旨揭辦法業經109年10月23日第90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二、為鼓勵教師持續投入研究,發表高品質學術研究成果,以提升本校研發能量,修正本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發放獎勵金時,仍須為本校現職教研人員之規範。(第二條)
(二)增列校外合作獎勵類別。(第三條、第九條)
(三)增列個人研究進步獎之獎勵類別。(第三條、第十條)
(四)增列教師指導大學部學生獲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研究創作獎者之獎勵類別。(第三條、第十一條)
(五)增列(IF)Impact Factor≧30為頂尖論文。(第四條)
(六)規範兼任、合聘、客座及講座教師僅限申請高品質論文。(第四條)
(七)增列刊登於SCOPUS資料庫 TOP 10% 期刊獎勵。(第四條)
(八) 增列刊登於SSCI期刊點數加權規範。(第四條)
(九)明訂與企業界合作,以SCOPUS資料庫收錄清單為準。(第四條)
(十)修正企業或國際學者合作加權規範。(第四條)
(十一)增列違反學術倫理之規範。(第十六條)
三、本修正案預定適用於110年度申請案(即獎勵109年之學術研究績效),惟頂尖論文採及時獎勵,得提送最近一次研究發展處學術發展組經費補助審查會議審查。
二、為鼓勵教師持續投入研究,發表高品質學術研究成果,以提升本校研發能量,修正本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發放獎勵金時,仍須為本校現職教研人員之規範。(第二條)
(二)增列校外合作獎勵類別。(第三條、第九條)
(三)增列個人研究進步獎之獎勵類別。(第三條、第十條)
(四)增列教師指導大學部學生獲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研究創作獎者之獎勵類別。(第三條、第十一條)
(五)增列(IF)Impact Factor≧30為頂尖論文。(第四條)
(六)規範兼任、合聘、客座及講座教師僅限申請高品質論文。(第四條)
(七)增列刊登於SCOPUS資料庫 TOP 10% 期刊獎勵。(第四條)
(八) 增列刊登於SSCI期刊點數加權規範。(第四條)
(九)明訂與企業界合作,以SCOPUS資料庫收錄清單為準。(第四條)
(十)修正企業或國際學者合作加權規範。(第四條)
(十一)增列違反學術倫理之規範。(第十六條)
三、本修正案預定適用於110年度申請案(即獎勵109年之學術研究績效),惟頂尖論文採及時獎勵,得提送最近一次研究發展處學術發展組經費補助審查會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