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條文修正】「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第2條、第6條、第7條修訂,請查照。

刊登日期:2020 年 12 月 07 日
「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第2條、第6條、第7條修訂,完整條文如附件。修訂重點節錄如下:
   第2條-專任教授於推薦截止日未逾70歲,且積極從事學術研究與教學;
   第6條-設置國家講座主持人教學研究成果專區,以利學術交流及利用;

   第7條-上調每年獎助新台幣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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