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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術發展組
- 一般公告
- 【轉知/條文修正】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七點,主要規範重點節錄如下:
- 博士論文繳交後應立即公開,但涉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其他智慧財產權或論文尚未發表者,得延後公開。最長以獎勵期滿日起算2年為限。情形特殊報經科技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 延後公開博士論文者,應繳交可立即公開之精簡報告。精簡報告內容包含研究目的、方法及結果,篇幅以3至10頁為原則。延後公開期限期滿後,博士論文將自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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