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獎項申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21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徵件期間至110年3月1日下午5時止。
刊登日期:2021 年 01 月 29 日
一、獎項目的
為探索亞太地區多元的社會創新模式,並鼓勵更多有志者投入社會創新領域,特設立「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評選及獎勵亞太地區連結多元利害關係人創造顯著社會影響力之社會創新合作夥伴案例,而合作案例需直接以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以下簡稱SDGs)為核心價值。
二、實施方式
(一) 申請資格
1.申請標的為組織間之「合作案例」,凡是於亞太地區執行之社會創新合作案例皆可申請,不限組織型態。
2.同1案例僅限申請1類獎項,並僅可由1家代表申請,若同1案例重複投件將以投件時間較早者優先。每家申請單位於每個獎項類別至多投件1個合作案例。
3.合作案例需於2020年6月前即已開始執行,否則不具備申請資格。
(二) 獎項類別
本獎包含「環境永續」、「經濟共融」與「社會共榮」3個獎項,每項各選出3家得獎單位,另增設1名「評審團特別獎」,共計10家得獎單位。
(三) 申請方式
1.報名時間:2021/01/10~2021/03/01 (GMT+8 17:00)
2.報名網站:https://si.taiwan.gov.tw/Home/ap_apply
3.申請資料須以全英文繳交,遵循報名表格式與要求(如附件一,請於報名網站上填寫以進行申請),並需附上至少一個佐證資料。否則將不予受理申請。未於報名網站完成報名程序者視為未報名。
4.申請單位自行擇定獎項類別報名,報名後恕無法變更組別。
5.若有推薦者,請填寫推薦表單(如附件二)。
6.申請不需繳交任何報名費用。
7.為促進跨地域、跨單位交流,並依照申請單位的需求安排相關資源以協助成長,申請單位可於報名時填寫「社群交流需求調查」(詳見附件三),說明合作案例所遇到的最大痛點或挑戰。填答之資料,將用於安排亞太地區重要社會創新組織或專家諮詢分享、活動或工作坊之講題等使用。以上資源將開放給申請單位,不限於得獎單位申請。
8.若有任何報名問題請寄信至: siconsulting@moea.gov.tw將有專人於三個工作天內回覆。
詳細簡章資訊、推薦表單及社群交流需求調查等,請詳閱「2021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網站。
以上資訊亦張貼於本校首頁-最新消息
為探索亞太地區多元的社會創新模式,並鼓勵更多有志者投入社會創新領域,特設立「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評選及獎勵亞太地區連結多元利害關係人創造顯著社會影響力之社會創新合作夥伴案例,而合作案例需直接以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以下簡稱SDGs)為核心價值。
二、實施方式
(一) 申請資格
1.申請標的為組織間之「合作案例」,凡是於亞太地區執行之社會創新合作案例皆可申請,不限組織型態。
2.同1案例僅限申請1類獎項,並僅可由1家代表申請,若同1案例重複投件將以投件時間較早者優先。每家申請單位於每個獎項類別至多投件1個合作案例。
3.合作案例需於2020年6月前即已開始執行,否則不具備申請資格。
(二) 獎項類別
本獎包含「環境永續」、「經濟共融」與「社會共榮」3個獎項,每項各選出3家得獎單位,另增設1名「評審團特別獎」,共計10家得獎單位。
(三) 申請方式
1.報名時間:2021/01/10~2021/03/01 (GMT+8 17:00)
2.報名網站:https://si.taiwan.gov.tw/Home/ap_apply
3.申請資料須以全英文繳交,遵循報名表格式與要求(如附件一,請於報名網站上填寫以進行申請),並需附上至少一個佐證資料。否則將不予受理申請。未於報名網站完成報名程序者視為未報名。
4.申請單位自行擇定獎項類別報名,報名後恕無法變更組別。
5.若有推薦者,請填寫推薦表單(如附件二)。
6.申請不需繳交任何報名費用。
7.為促進跨地域、跨單位交流,並依照申請單位的需求安排相關資源以協助成長,申請單位可於報名時填寫「社群交流需求調查」(詳見附件三),說明合作案例所遇到的最大痛點或挑戰。填答之資料,將用於安排亞太地區重要社會創新組織或專家諮詢分享、活動或工作坊之講題等使用。以上資源將開放給申請單位,不限於得獎單位申請。
8.若有任何報名問題請寄信至: siconsulting@moea.gov.tw將有專人於三個工作天內回覆。
詳細簡章資訊、推薦表單及社群交流需求調查等,請詳閱「2021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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