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校研究獎勵】受理「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申請案,校內截止日:8月15日,請查照。

刊登日期:2023 年 06 月 12 日

說明:
一、依據本校112年4月27日興研字第1120801137號函及「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辦理,另以112年5月8日興研字第1120801227號函公告本校一二級單位知悉。

二、臺綜大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班學生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特訂定博士生參加跨校研究獎勵申請要點。

三、本獎勵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及國立中興大學)各校已註冊具學籍之博士班學生且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其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二)獎勵區間:須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Q1優先推薦),且尚未申請過本獎勵者。

  (三)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四)獎助經費及使用規定:
    1、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參萬元整,每年獎勵名額與核發金額,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彈性調整。
    2、本獎勵金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與博士班學生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3、每位博士班學生至多以領取二次獎勵金為限。
    4、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四、檢送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112年獎勵計畫公告及申請表各1份。

五、欲申請者,請於8月15日前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紙本及電子檔送至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佐證資料:相關學術期刊接受函、論文首頁(申請人、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姓名請highlight標示)、JCR排名資料。

六、本案聯絡人:研發處學術組楊小姐(校內分機550轉303,email:liyingyang@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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