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校研究獎勵】受理「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申請案,校內截止日:8月15日,請查照。
刊登日期:2023 年 06 月 12 日說明:
一、依據本校112年4月27日興研字第1120801137號函及「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辦理,另以112年5月8日興研字第1120801227號函公告本校一二級單位知悉。
二、臺綜大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班學生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特訂定博士生參加跨校研究獎勵申請要點。
三、本獎勵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及國立中興大學)各校已註冊具學籍之博士班學生,且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其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二)獎勵區間:須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Q1優先推薦),且尚未申請過本獎勵者。
(三)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四)獎助經費及使用規定:
1、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參萬元整,每年獎勵名額與核發金額,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彈性調整。
2、本獎勵金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與博士班學生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3、每位博士班學生至多以領取二次獎勵金為限。
4、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四、檢送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112年獎勵計畫公告及申請表各1份。
五、欲申請者,請於8月15日前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紙本及電子檔送至研發處學術發展組。*佐證資料:相關學術期刊接受函、論文首頁(申請人、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姓名請highlight標示)、JCR排名資料。
六、本案聯絡人:研發處學術組楊小姐(校內分機550轉303,email:liyingyang@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