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條文修正】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第2條、第5條、第7條之1,修正發布。

刊登日期:2023 年 11 月 24 日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第2條、第5條、第7條之1,修正發布。修正條文詳見教育部來文。
本次修法重點節錄:
    1.學術獎候選人及得獎人不得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1項或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
    2.各類科推薦人數上調為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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