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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計畫徵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臺灣客家研究專題計畫」110年度2項主題研究委託專業服務案』,投標案請於109年12月15日下午17時前送達。

刊登日期:2020 年 11 月 19 日
(一) 基本資格
 1.團體條件:國內依法向政府申請核准立案之機關(構)、學校及其他團體。
                     本案計畫主持人及撰稿人須具備國內外合法立案之公 私立大學碩士(含)以上學位。
2. 個人條件:本案計畫主持人及撰稿人須具備國內外合法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碩士(含)以上學位。
                     有2位以上合作,除由1人擔任計畫主持人外,其餘參與本案之撰稿人中得擇1人為協同主持人。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服務建議書(12份)。
          2.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撰稿人員資格說明表。
          3.參與本案協同主持人及撰稿人員之當事人同意書。
          4.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撰稿人員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為外文請附中文說明)。
          5.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公私立學校及自然人免附)。
          6.實績作品或實績作品証明(如著作之版權頁或書名頁,可明示著作人者,如僅附註作目錄不予接受,本實績作品,即相關經驗之研究成果,依本投標須知第64條第1款提出,於完成評選後發還。如缺本項,該「相關經驗與研究成果」評選項目為零分。
          7.書面切結。
(三) 請投標廠商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為符合採購法公告投標結果之規定及個資法,請投標廠商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以備刊登。
(四)本投標案請於109年12月15日下午17時前送達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收發室。
(五)投標封套內請依序放置:1. 服務建議書1式12份、2. 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撰稿人員資格說明表、 3. 參與本案協同主持人及撰稿人員之當事人同意書、4. 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撰稿人員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5. 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公私立學校及自然人免附)、6. 實績作品、7. 書面切結、8. 個人資料同意書、9.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0. 投標廠商聲明書、11. 委託授權書。
(六)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網址為https://www.th.gov.tw;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址為https://www.p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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