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111年7月1日文藝字第1112026887號函辦理。
二、為支持臺灣藝術研究,擴大結合國內藝術研究學術社群、專業館所及單位能量,投入推動本部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文化部特訂定
「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
三、申請資格為國內依法立案之法人、大專校院、學術研究機構等團體或組織、公私立博物館,其餘相關規定詳見補助作業要點,提案
計畫期程原則自112年1月起,可研提跨年度計畫(至多二年),跨年度計畫應自補助核定日至次年底前執行結束。
四、本補助採線上申請,請於受理申請期間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提交相關資料。如有未盡事宜請
逕洽文化部承辦人,電話:02-8512-6522、信箱:pj0037@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