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署「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辦法」辦理。
二、計畫徵求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8月31日下午5時止(以本署收文時間為憑),計畫執行期間為1年。
計畫申請流程、研究主題、計畫審定、構想書及申請計畫書撰寫方式等相關規定,詳見本署「112
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徵求書」。
三、前述計畫徵求書與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可至本署網站「其他消息」下載(https://www.epa.gov.tw/)
或「同舟共濟─臺灣氣候變遷調適平臺」下載(https://adapt.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