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計畫徵求】農業部漁業署辦理補助113年度補助農業科技計畫,請查照。

刊登日期:2023 年 10 月 06 日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本要點及下列所稱相關規定,均移由農業部承接辦理)。
二、農業部漁業署(以下簡稱漁業署)113年度第一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次公告分為農科及前瞻,各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漁業署網站(https://www.fa.gov.tw/cht/)下載。
(二)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m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
(三)為利後續管考及績效展現,計畫申請需將「113年度漁業署科技計畫查核量化指標表」以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四)為提升計畫研提品質,特編列計畫說明書研提作業及經費編列常見錯誤態樣及不予審查情況,請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參考。
(五)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
三、漁業署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四、漁業署受理各研究機關(構)所送之計畫書後,將規劃於112年12月底前辦理計畫評審作業,各計畫評審時間將另行通知,請預先準備10-15分鐘簡報。
五、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計畫查核作業要點」第五點,研究人員主持之農委會各類計畫總數如有超過2項,將加強後續計畫績效查核並辦理實地查核。
六、後續計畫產生之研發成果收入,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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