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112年度表揚產學合作績優單位選拔活動」

刊登日期:2023 年 02 月 20 日

一、本案所稱產學合作指學校、職訓中心與事業單位間,有計畫之合作以提高教學或職訓成效或促進企業發展;其內容包括:教育訓練與職業訓練以及研究發展與技術發展,兩者皆可認列計算。
1.「教育訓練、職業訓練」:包括安排學生或教師赴企業参觀實習、辦理輪調式建教合作班、協助企業辦理職前訓練班或在訓練等。
2.「研究發展、技術發展」:包括學校、職訓中心與企業界合作進行專題研究、專題製作、產品之研究開發或改善製程或推動技能檢定成效等
二、本項選拔活動校內截止起至112年3月28日下午4時止接受申請,實施要點及申請表格請於本學會網站http://www.cie.org.tw獎項評選中下載。獲獎之單位暫定於112年9月1日在本學會之年會中,公開表揚並進行成果展示。
三、依據辦法規定,前一年度獲獎之單位(含以院為單位獲獎之學校),不得提出申請。申請時請繳交申請書共一式七份至計畫業務組,如欲提送相關補充資料作為附件,敬請精簡以不超過100頁為原則(並請加送電子檔),若已接受教育部及科技部補助之專案也請勿列產學合作成果之中。相關資料在評選後將全數銷毀,如有需要敬請自行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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